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嫌犯在押解途中跳江失踪 家属称其被害(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2日11:37 华商网-华商报

  

嫌犯在押解途中跳江失踪家属称其被害(图)
桑树沟大桥,就是警校生称疑犯贾仕军跳江的地方。本报记者 陈春平 摄
 

  本报安康讯(记者 陈春平)犯罪嫌疑人贾仕军在被押送途中跳江失踪一事,紫阳县公安局调查后,认为警校生仝渊博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贾仕军的父亲贾学兴认为,儿子“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跳江失踪仅是仝的个人说法,并无其他证据佐证。对儿子跳江失踪一说,贾兴学提出质疑。

  疑犯父亲:儿子可能已被害

  2月10日,仝渊博家属与疑犯贾仕军的父亲贾学兴等人在紫阳县达成了赔偿协议,赔付了2.5万元。仝家父子已于2月10日返回河南。

  对此,贾仕军的父亲贾学兴表示“不情愿,但没有办法”。他认为,儿子是被仝渊博带走的,在儿子未找到前,不该放了仝渊博。他说,关于儿子跳江仅是仝渊博个人的说法。他提出质疑:是仝渊博称要带儿子去公安部门,为何不到临近的高滩派出所,而要走到县城。贾学兴认为儿子可能被仝渊博所害,仝用跳江的谎言进行蒙骗。

  对贾学兴的疑虑,紫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队长唐紫恒认为是正常的,但可能性很小。他说,从目前掌握的证据材料来看,贾仕军跳江的说法是可信的。而对贾学兴提出“未到高滩派出所”的质疑,仝渊博称是因为此前他向该所请求协助时,民警没有接待。唐紫恒同时分析,贾仕军被仝渊博所害的可能性几乎没有,“若仝要害贾仕军,那他还会先到派出所请求协助吗”?

  紫阳民警:警校生做法欠妥

  据介绍,经紫阳县公安局和河南省宜阳县公安局联系,对方传真了相关法律手续证明贾仕军确系批捕在逃的抢劫嫌疑犯。

  紫阳县公安局认为:仝渊博未经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的委托和授意,且他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警察身份,因而不构成犯罪。唐队长说,这是县公安局在与检察院及法院有关人员会商后,根据案情和现有证据做出的认定。就贾仕军跳江失踪一事,紫阳县公安局昨日已向安康市公安局和县政法委进行了汇报。

  紫阳县公安局一些民警认为,对批捕在逃的嫌疑人,任何单位和公民发现后都有义务举报或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仝渊博性格要强,说话直率,只身到紫阳抓捕嫌疑人的大胆做法值得赞赏,但他没有经验,做法欠妥。

  律师建议:四途径解决问题

  贾学兴表示,如果儿子回来了,他会退还赔偿费,让儿子接受法律惩处;如果找到了尸体,他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仝渊博的责任。仝保军说,儿子的行为虽值得赞扬,但做法幼稚。现在人失踪了,签赔偿协议是息事宁人。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李文超律师认为,警方目前的处理并无不妥之处。此后的问题,将可能通过四种法律途径解决:一是失踪了的贾仕军未找到,有关部门将在法定期满后宣告其死亡;二是贾还活着,他将为抢劫案和两次脱逃承担法律责任;三是贾的尸体找到了,是跳江时正常溺水身亡,其家属可通过法律要求民事赔偿;四是尸体找到后是非正常死亡,有关部门将刑事立案调查其死亡原因。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