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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超市 小漏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2日15:42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有的禁止标识不清常害顾客蒙冤

  ●有的出口入口区分不明极易“走单”

  本报讯记者黎存根、实习生罗谚君报道:“现在的超市,大是大了,环境舒服,但很多时候标识不清楚,该往哪里走,哪些东西不该带,我们顾客摸不着头脑。”市民黄小姐
昨日致电本报反映疑惑。

  本月2日,黄小姐带着侄子去前进路一超市购物,当时侄子吃着雪糕从入口处的保安身边经过,保安没有任何阻拦。随后,黄小姐买了东西到收银台付账。这时,服务员怀疑雪糕是本商场的,黄小姐觉得很“冤”。

  记者走访东风路一带的超市,发现在入口处均无任何禁止携带哪些物品的标识提示顾客。位于农林下路的某大型超市,记者看到,入口的正中央只有“欢迎光临”几个大字,只在右边的柱子上,才发现有一个不起眼的“禁止标识”,包括禁止吃东西,禁止拍照,禁止带宠物,禁止吸烟,禁止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手提包等。但是告示牌红白的颜色刚好和后面的顾客服务台的颜色相撞,如果顾客不细心留意,很难看清。

  记者随机问起当值保安,保安说,一般顾客的手提包、挎包都不需要寄存,需要寄存的大多是大件物品或者跟卖场同类的商品。这种情况下,只要他们看见了就一定会提醒顾客寄存。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宣传指导处主任陈才兴认为,作为商家是有义务把禁止的标识在商场入口清晰明显地标出来,以免由于标识不清而与顾客产生不必要的争执和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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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李春暐、实习生罗谚君报道:市民叶小姐近日来电,说她逛街时有特别“收获”:在烈士陵园附近一家百货商场,发现一条“走单秘道”!

  叶小姐说,当天下午5时许,她和家人到某著名百货公司的超市购物。准备回家时,叶小姐却发现“战利品”中还缺少一些必需品,于是折返。在挑完东西后,她走向旁边的收银台,准备就近结账。但是收银员的回答让她大吃一惊,“你已经超出了超市范围,要结账请返回超市收银台。”

  叶小姐这才发现在自己身后是超市为顾客专门提供的装货台,身边全是从超市结账后忙着装袋的顾客。她在不知不觉间已走出了超市,顺利“走单”!叶小姐觉得不可思议,只好苦笑着重新返回超市结账。

  更让叶小姐迷惑的是,她一路走来都遇到不少穿制服的工作人员,但居然没有一个上前询问。叶小姐感叹,“如果我们一家不老实,那张一百多元的单早就走掉了。”

  就叶小姐反映的情况,记者昨天前往该超市一探究竟。记者在冷冻寿司专柜中挑了一盒“章鱼嘴”,并一直拿在手中。顺着叶小姐“走单”路线,记者没有遇到任何阻拦就“逃到”顾客休息区,在停留一段时间后才重新返回收银台付款。而那段时间内,记者可以从容地和其他一起就餐的顾客一样,把东西吃完或从另外出口离开。

  事后,记者了解到,通往顾客休息区的“秘道”应该也属超市的入口范围。由于没作具体区分以致和休息区连在一起。由于卖场内摆设繁多,有些顾客在进入超市后不知不觉间会绕回原处,就会发生类似的“走单”事件了。

  (报料人叶小姐,获三等奖100元)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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