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成都出现借腹生子中介网 代孕妈妈分级收费(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05:1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成都出现借腹生子中介网代孕妈妈分级收费(图)

唐先生业务繁忙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新闻图片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借腹生子”、“代人受孕”?目前,一些代孕中介机构已将招揽生意的触角伸向成都。

  ■记者暗访发现代孕价格分9个等级,其中“各方面条件非常优越”的达10万元以上

  ■专家认为“代孕服务”违法,建议对代孕广告发布者予以制裁。

  暗访

  代孕交易网上进行

  几天前,记者发现一家奇怪的网站,该网站称“力保中国首家且惟一真正代孕网!”“爱心代孕充分保障了不育女性和健康丈夫的生育权……”这家总部在武汉的网站广告语极为煽情,公开招聘“代孕妈妈”、联络代孕需求者。该代孕中介机构在全国很多省份设有代理点,四川也有一家,负责人“唐小姐”,电话1380804××××。

  记者上网搜索还发现,类似“AA69爱心代孕网”公开开展代孕活动的代孕中介机构远不止一家,在网上非常活跃。

  “代孕妈妈”分级收费

  2月7日上午,记者拨通“唐小姐”的手机。接电话的是一位男子,自称也姓唐。男子声音低沉,说普通话,他称“唐小姐”是主任,有事出去了,有事直接对他讲,他是该代孕网四川站的工作人员。记者自称是一位代孕服务的需求者,问唐手中有没有素质高点儿的“代孕妈妈”。

  “我们大专、本科生居多,相貌好的也有。”唐介绍,他手中资源很丰富,可供挑选。记者约唐面谈。唐称他很忙,让记者先仔细阅读其网站上的介绍,便于见面后详谈。

  记者再次上网发现,网站将代孕妈妈称为“代孕志愿者”。该机构对“爱心代孕”有明确的定义:在需求女方完全丧失生育能力的前提下,将其卵子(或代孕志愿方的卵子)与其丈夫的精子结合成受精卵,在代孕志愿方子宫完成整个孕育过程并顺利生产的爱心互助自愿行为。“代孕妈妈”分为A-I级共9个等级,其中A级:纯待遇4万元,初中学历,容貌一般;I级:纯待遇10万以上,各方面条件非常优越。代孕机构将收取5000元至1万余元的相关费用。

  对话

  网站代理自称不违法

  8日上午,记者再次拨通“唐小姐”的手机,接电话的依然是唐先生。在记者的再三要求下,唐决定在当天下午2时见面,地点定在成都市金沙车站附近,因为他们的点设在附近一安静的小广场。

  下午2时20分,唐出现,是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戴眼镜,提一蓝色提包。落座后,记者与他进行了一番对话。

  记者:代孕志愿者从哪里来?

  唐:分两种,一种是看了网站介绍后自愿前来报名的;一种是他们有意去挑选的。

  记者:有大学生没有?

  唐:有。

  记者:志愿者多吗?

  唐:有很多,可以供你们选择。

  记者:遇上卖淫女咋办?

  唐:你放心,我们会实地考察,核实志愿者的文凭,还要带志愿者去体检,合乎条件的才录用。

  记者:代孕志愿者和需求者的男方产生感情或发生关系怎么办?

  唐:我们原则上不支持,但那是你们之间的事。

  记者:如果使用了代孕志愿者的卵子,生下孩子后她们反悔怎么办?

  唐:放心。你们的真实资料不可能到对方手中。我们和她们之间有协议,她们也找不着。

  记者:网上有议论,代孕行为违反公序良俗,违反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

  唐:我们并不违法。代孕处于法律和道德的边缘,与法律并不抵触,协议肯定有效。

  ……

  自称与医疗机构私下合作

  昨日,记者就代孕将面临的人工授精事宜咨询了成都某

医院优生优育科的专家。该专家称,目前,做人工授精或试管婴儿前,夫妻双方要出示身份证、结婚证及相关部门的生育指标证明。人工授精后也只能置入男方妻子的子宫内怀孕,“绝对不能让第三方代孕,这是法律禁止的。”

  既然不能让第三方代孕,代孕网站宣称的代孕过程中做人工授精或试管婴儿是怎么实现的?记者再次拨通唐先生的手机。“有两种方式,你们自己联系或我们帮忙联系。”唐说,他们与医院私底下有联系,不需要任何手续。记者担忧是否正规,唐肯定都是正规医院的医生,技术没问题。

  声音

  代孕需求者:太想要个孩子

  杨先生30出头,结婚已5年多,年收入超过10万元,事业正越来越红火。杨告诉记者,妻子患多卵巢症状,怀孕很困难。夫妻俩为了要个孩子,试管婴儿也做过,但还是以失败告终。杨说,他和妻子太想做爸爸妈妈了,如果代孕能让他们得到孩子,他很愿意这样做。

  社会学家:代孕违背传统伦理道德

  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胡光伟称,代孕者的惟一职能就是帮别人怀孕、生育孩子,像生育工具,这一行为与传统的伦理道德相违背,不能被常人所接受。

  不过,胡光伟说,如果采用代孕者的卵子,代孕者实际上是孩子的亲生母亲,如果代孕者怀孕几个月或生下孩子后,对孩子产生感情要孩子,必然会产生很多伦理、法律和感情上的麻烦问题。

  法学专家:代孕行为违法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崔巍称,2001年8月1日,

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禁止代孕行为。原成都市计划生育指导所门诊主任王宜亭也说,《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代孕违法。

  崔巍建议控制代孕广告,对代孕广告发布者予以制裁,以保障社会有序地发展。

  律师:代孕钻了法律空子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东则认为,“代孕中介机构之所以敢在网站上公开从事代孕服务,是因为他们钻了法律空子。”李华东说,《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针对的是科研、医疗等机构,但代孕网并不是科研、医疗机构,不适用该规定。此外,针对民间代孕,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给了代孕机构生存空间。 本报记者摄影报道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