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车被挂竟动刀捅人 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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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09:13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作为司机,遇到自己所驾驶的车辆被挂伤的事情是难以避免的。然而,年轻气盛的出租车司机张某只因自己驾驶的车辆被他人在超车时挂伤,竟持刀将对方捅成重伤。日前,张某被送城北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4年。 据了解,2005年5月19日,张某开车至小桥大街农业银行处,跟随其后的一辆单排微型车疯狂超车,将张某所驾驶车辆的保险杠后侧和右转向灯挂伤。之后,该微型车置之不理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到张某在案发后,能主动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用等经济损失17000元,故从轻处罚,作出了如上判决。 (作者 宋毅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