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与姑爷喝酒翻脸烧自家房子撒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10:02 锦州日报

  近日,北宁市检察院批捕了一起放火案。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嫌疑人为了撒气竟烧毁了自家房子,他更没想到,烧自家房子的同时还触犯了法律。

  现年49岁的单某系北宁市高山子镇农民,平日里就喜欢喝两盅,但却不胜酒力,多点儿就耍“酒疯”,闹得家里人很为他喝酒而头疼。

  2005年12月26日,单某到闺女家去串门,时至中午,亲家和姑爷免不了要招待他几盅。酒过三巡,单某的舌头见短了,话语也见多,姑爷知道他的酒量和好耍“酒疯”的毛病,便不想再让他喝了。但单某不买这个账,还想继续喝,一来一往间,单某就急了,借着酒劲说起了难听的话。亲家不让他这个茬,两个人便吵了起来,还动了手。闹到这,姑爷也挂不住脸了,边呵斥着边把他推了出来。

  单某回了家,慢慢的醒酒了,但想起这件事心里很憋气,心想自己就这样被人家撵回来了,姑爷和闺女也没跟着来看看,太不把我这个爹当回事了。一不做,二不休,我干脆再闹闹,我把房子点着看你们来不来,管不管。于是,他不顾妻子的阻拦,吵嚷着到了外面,点着了自己家的草房。

  待村民和消防车赶到时,自己家的三间房子已烧毁,经过全力扑救,左右邻居才免于受到牵连。可是等待单某的却是法律的制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