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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输血染丙肝状告医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10:26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高健)一个原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孩子,2岁时在某医院做手术,没想到近日又被查出感染了丙肝。患儿家属认为,是医院当初手术输血时导致感染了丙肝病毒。日前家属和医院在西城法院对簿公堂。医院表示提供血液的红十字血液中心也负有责任,建议法院将其追加为被告。

  庭审还没开始,患儿的奶奶便哭着告诉记者:孩子的父母离异,只能跟着他们老两
口过活,好不容易治好心脏病,又得了丙肝。代理律师宣读起诉书的过程中,老人一直擦拭眼角的泪水。起诉中称:1997年8月20日,患儿因先天性心脏病到被告医院做手术,手术期间输血600CC。去年11月25日,患儿因肺炎到儿童医院治疗时,被诊断出患有丙型肝炎病毒感染。律师表示,1997年患儿手术时,医院没有告知要输血及输血的危害,出院时也没有做血液和肝脏检查,而且患儿仅在被告医院处输过血液,其父母、祖父母的丙型肝抗体检测也都没问题,因此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医院赔偿一万元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此时,孩子的妈妈忍不住说:“我找医院,他们却说血液质量由血站负责,事情跟他们无关!”

  “的确与我们无关。”医院代理人表示,患儿当时手术输血全程是规范的,血液来自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中心当时出具了血液质量合格证明单,而医院只有核查血液包装、日期、血液配型等责任,没有权利复查血液质量,如果真是由输血导致孩子感染丙肝,也应该是血液中心的责任。此外,医院的代理人还拿出了《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资料,表示当时本市医院没有检测丙肝的仪器和技术,也没有告知家属输血和输血危害的责任。医院的输血科主任还向法官解释,丙肝的传播途径包含输血、注射、唾液、外伤等多种途径,这9年里有很多可能引发患儿丙肝感染。

  法官当庭没有决定是否追加血液中心作为被告,此案将择日再审。

  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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