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岂能置若罔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03:12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 (刘珂)乐山市从2月1日起至4月30日,在全市各江河、湖泊等实施为期3个月的禁渔期。7日上午,笔者随同市渔政执法人员坐上巡逻车,从乐山大桥顺江而下,对禁渔情况进行跟踪了解。 笔者在青衣江、大渡河流域看到,昔日渔帆点点的河道上静悄悄的。渔政执法大队郑队长说,今年是长江流域实行禁渔期的第五年、我省施行禁渔制度的第十九年,目前全市
在五通桥区牛华镇某火锅店内,工作人员检查发现店主停靠在江边的饲养渔船内有省重点保护野生鱼种裂腹鱼,当即暂扣了5尾裂腹鱼,并向店主开出了禁渔期的第一张罚单。工作人员痛心地告诉笔者:“这些体重半公斤左右的裂腹鱼,在自然条件下需要6至9年的生长时间。” 工作人员将查获的野生鱼类全部放归大渡河。郑队长说:“实行禁渔期,给了水生野生生物休养生息的机会。一些水域多年不见的鲟类以及洄游性鱼类又回来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