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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不受法律保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08:08 潇湘晨报

  来电显示:

  我和男朋友一年前恋爱同居,现在怀孕3个月了,最近男友提出分手,我不知道肚子里的孩子该怎么办。最可怕的是,医生告诉我,如果这次流产很可能影响以后的生育。陈小姐

  长沙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律师回复:

  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出台以后,在法律上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凡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婚姻”除可以补办登记的外,一律视为非法同居。新《婚姻法》也不承认事实婚姻,因而像陈小姐这样未婚同居遭遇到烦恼时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当发生纠纷诉诸法院时,法院一律作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12348法律专线就接听过不少同居者苦恼的倾诉。律师对同居者或意欲同居者提出忠告,应增强法律意识,切莫把婚姻当儿戏。 喻 娟 熊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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