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电费愁煞人村民电器成摆设(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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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10:0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新马院村群众交纳的高价电费票据(画圈处)。记者张红中摄本报汉中讯(记者张红中)国家规定农村照明用电收费为每度0.49元,然而城固县桔园镇新马院村所收电费为每度0.63元,高出国家规定电费0.14元。
连日来,城固县新马院村群众不断向本报反映称,他们村多收了村民每度电一毛四分钱的电费。昨日,记者来到新马院村采访。据一位姓李的村民讲,新马院村共有两个村民小组约1000人,村民生活贫困。可很长时间以来,村里收取高价电费。大家向上面反映过,但一直没有结果。提起电费,另一位雷姓村民颇为气愤:“由于电费高,从去年开始,家里的一些电器都不用了。本来就没有好的收入,电费每月再多支出几十块钱,叫人怎么过活啊?”由于种种原因,记者未能见到收电费的耿小斌。 13日下午,城固县电力局用电科张科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新马院村当时没有参加县上的农网改造,用的是转接的电,电费是由村里派人收的。每度电收0.63元,的确是超过国家规定了。”张科长表示,他们将会同县物价部门及桔园镇政府到新马院村进行协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