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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即将试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14:56 金羊网-羊城晚报

  五类对象一律回原籍矫正,将建立三支工作队伍

  本报今天上午消息记者王晓云,通讯员张国林、吕阶云报道:今天上午获悉,经过三年的调研、筹备,广州“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即将开锣,“罪犯进社区”将进入实质操作阶段,纳入安置帮教的工作体系。

  广州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于今天上午9时召开。市司法局局长叶育长告诉记者,本市每年有近3000名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各级安置帮教部门已经创办了200多个安置点,为他们提供过渡性就业驿站。目前广州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率达99%,安置率达96%,而重新违法犯罪率仅为0.56%。“广州市即将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张桂芳出席会议并讲话。目前,《广州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初步完成,不久将印发给相关部门研究试行。“广州被选择为第二批试点城市之一,是挑战,也是机遇。”张桂芳说。

  据市安置帮教办公室介绍,将对矫正对象采取“一人一策一案”,采用户籍地原则,被矫正者一律回原籍矫正。如果将来全国都开展该项工作,户籍地原则有望被打破。

  在工作队伍上,广州将结合北京、上海两地经验,建立起主导、辅助、志愿三支队伍。主导队伍以基层司法所干警为主,负责对矫正对象实施组织管理、教育矫正、监督考核等实质性工作;辅助队伍来自公安、检察、法院、监狱等系统,负责实施联络通知、信息记录、治安监管等工作;志愿队伍向社会招募,包括专家、学者、社工、高校学生等等,对矫正对象开展多元化的心理、行为矫治。

  ■新闻链接:五类罪犯适合社区矫正

  广东省社区矫正适用于有广东户口并长期居住在试点地区的下列五类人员:1、被判处管制的;2、被宣告缓刑的;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是:有严重病症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4、被裁定假释的;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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