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拍案惊奇:不忿受了冤枉气 倒了汽油欲点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15:37 金羊网-羊城晚报

  黄×承租的档口被无故转租,找到招租部却无结果

  本报讯记者牟春燕,通讯员陆丹报道:因为自己已经承租的市场档口被无故转租给别人,黄×一怒之下在招租部门口倒了汽油,想要教训一下对方,幸亏点火时被他人制止。日前,白云区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04年,黄×在白云区罗冲围某摩托车配件市场租了一间档口,并且预付了定金,之后便着手进行开业准备。2005年7月,黄×准备妥当要开业时,却得知摩配城负责人已经擅自将该档口转租给他人。黄×得知后多次找摩配城招租部的经理理论,可是一直没有结果。

  黄×认为是自己不够强硬才被欺负,于是决定要“吓唬吓唬配件城的人”。2005年7月29日下午4时多,黄×再次来到市场招租部,要求市场经理退还定金并且支付违约金,但经理没有答应。于是她走出门,将随身拎来的一桶汽油全部倒在招租部门口,黄×随后准备拿出打火机扬言要点火。周围的人闻到刺鼻的汽油味儿纷纷赶了过来,及时将黄×制止,并送至派出所。

  在法庭上,黄×强调她其实并不想真的拿出打火机点火,只是想吓唬一下。白云区法院审理认为,摩配城招租部擅自转租黄×已经承租的档口,存在重大过错,给黄×也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综合本案的事实及全案的前因后果,决定对黄×从轻处罚,以放火罪判处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观宇/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