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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大学生专骗真大学生 贵州女获刑两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06:41 扬子晚报

  本报讯一位初中学历的24岁贵州女子仅凭借标准普通话和一脸文静气,多次冒充南京某名牌大学学生,对同年龄的大学生实施诈骗,但最终难逃法网。近日,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理后,判处被告余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八千元。

  2004年9月,余某化名“刘子”在南京马台街夜市上与大学生王某相识,以谎称自己是大学生,骗得王某信任。随后她谎称自己急用电脑向王某借。信以为真的王某随即从同学
处借来一台笔记本电脑交给她。余某行骗得手后,很快就把电脑销卖,得款3千余元。当月,余某又以同样的化名、同样手段骗得南京某大学两名在读研究生的笔记本电脑,并予以销卖。2005年4月,余某在南京某大学内认识了学生袁某,自称是某名牌大学的她通过与对方一起吃饭的机会,将袁某托其看管的背包拎走,并随即销卖其包内的贵重物品。几天后,余某又来到南京火车西站候车室,谎称自己是某名牌大学的学生后还露出假学生证骗取大学生陶某的信任。进入候车室后,余某假意提醒陶某去洗手间,趁陶某去洗手间时,余某又拿走陶某托其看管的双肩包。屡次得逞后,余某又在上海火车站候车室内搭识了郭某,以正在参加研究生考试,骗取郭某信任,并再次骗得其挎包。多次行骗得手后,余某又于2005年暑假末学生返校高峰期间,在南京火车西站售票处专门瞄准大学生下手。终于2005年8月被南京警方抓获。

  为何余某能一再行骗得手,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余某总谎称是大学生或在读研究生,骗取他人信任,并选择大学校园、火车站等地,以借电脑急用或提醒他人上洗手间,假意帮忙照看行李等手段实施行骗。案发后,除少数赃款赃物被追回,大部分均被余某挥霍。对此法官也提醒广大学生,在车站或校内,对不明身份的人主动套关系、不分场合的搭讪要警惕,尽量不要与其同行,或把个人财物、行李交由对方保管。(吴建坦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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