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中学生遭围殴拔刀刺死人 法院判其正当防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08:26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息烽县某中学学生小军,与同学发生口角,这名同学竟然找来帮手对小军进行围殴,小军掏出跳刀来乱挥乱舞,结果将对方中的一人刺死。法院审理认为,小军的行为属正当防卫,日前作出一审判决,小军无罪。

  息烽县法院查明,2005年9月25日晚8时许,息烽某中学住校学生小军(化名,未成年)上厕所时与本校学生刘某发生口角。晚11时许,刘某遂邀约小虎(化名,案发时未成年)等5人
在息烽某中学校园内四处寻找小军,见到小军后,刘某等人当即上前围住小军进行殴打。在此过程中,小军感觉到对方有人手中拿有东西划伤了自己的耳背(有照片和法医鉴定为据)。为了摆脱刘某、小虎等人的殴打,小军抽出随身携带的跳刀出来晃动,想吓退对方,在黑暗中将小虎刺伤,小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法医鉴定:小虎前胸部锐器刺伤,刺破右心室,造成胸腔内大量积血,失血性休克死亡。另外,经鉴定,小军受轻微伤。2005年10月3日,小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法院通过调查了解到,小军的父母都是农民,家庭比较困难。小军平时无不良表现,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是高一(8)班纪律委员。

  此案件经合议庭评议后一致认为,小军在被多人围攻殴打的情况下,持刀进行防卫,属于正当防卫,不应以犯罪论处。故判决小军无罪。(孟祥革 兰梅 廖波)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