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路遇车祸尽责保护现场 司机保护现场意识不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08:41 新桂网 | |||||||||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讯(记者段钦中)2月14日早上10时许,一名环卫工人在南宁市石门森林公园附近公路上被一辆面包车撞倒。由于一名警察碰巧经过,做好了保护现场的工作。据该名警察反映,就这起事故来看,市民以及司机对如何正确作好事故后的现场保护意识不够。 14日上午10时许,环卫工人曹某在南宁市石门森林公园附近的公路车道上打扫,环
喊话的人是一名正好开车经过的警察,“伤者被撞后不能乱动,否则可能会加重伤者伤情或者送命”。说话间,该名警察走上前来,仔细查看了伤者。并询问司机是否报了警。司机说已经报了110,这名警察又电话联系了事故现场所在辖区南宁交警七大队事故中队,并呼叫了120。这个时候,很多路过的市民拥上了车道,在飞驰而过的车流旁,好奇地围观,警察又耐心地劝他们赶紧走到安全地带去。 在等待救护车到来的时候,警察查看了现场的情况,发现现场摆放的警示锥筒有问题。原来,警示锥筒须放置在距离事故现场约150米的后方才科学。他赶紧将锥筒向后移了100米。同时,这名警察要求肇事司机将自己车子的双闪灯打开,以警示后面来车注意绕行。 交警和医护人员陆续赶到现场后,受伤的环卫工人曹某被送往广西医科大学急救。交警则开始勘察事故现场。据了解,环卫工人在清扫路面时,没有放置警示锥筒,而长安车司机没有保持安全距离,才导致撞车。 记者还从广西医科大学一附院急诊科了解到,由于现场保护得好,伤员处理及时妥当,环卫工人曹某无生命危险。 下午5时许,记者终于联系到当时保护现场的广西交警总队警员谭勇超。谭介绍说,就在他保护现场时,发现司机或市民的多处(如以上所述)行为都是不科学,他提醒司机和市民,保护现场应注意:不要随意搬动受伤人员、肇事车辆要打双闪灯警示,群众避免在车流湍急的车道上围观等。编辑:马骎作者:段钦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