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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歹念“杀熟” 一名19岁青年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10:52 乌鲁木齐晚报

  看见熟识的网吧老板王某生意不错,胡某顿起歹念。2月8日,胡某因犯抢劫、强奸和故意伤害罪被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赔偿王某家属经济损失5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胡某绰号胡老八,作案时19岁。因其常去122团一家网吧上网而与老板王某熟识。当得知王某丈夫在乌鲁木齐工作不在家后,便产生抢劫之心。

  2005年6月11日凌晨零时,胡某戴着帽子、口罩、手套,携带匕首隐蔽在王某家楼道拐角处。当王某上楼时,胡某上前卡住她的脖子,用匕首逼迫王某打开房门,抢得100

  0多元现金后,胡某又威逼王某交出两张银行银联卡和密码。之后,胡某将王某强奸。胡某再次威胁时,王某大声呼救,胡某恼羞成怒,用匕首朝王某面部和身上连刺数刀后逃离现场。王某后经鉴定所受伤为重伤,伤残程度为九级。

  2005年6月15日,慑于警方强大压力,胡某在家人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作者:聂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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