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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水袋爆炸 商家补偿一千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11:07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被窝里的电热水袋突然爆炸,市区小伙陈某左侧肢体被严重烫伤。13日,通过工商部门调解,陈某从热水袋经销商处一次性获得1500元的经济补偿。

  去年底,陈某在市区五金城某商店购买了一个“水晶宫”牌贮水式电热水袋。使用两个多月来一直相安无事。本月11日晚,陈某将刚刚加热的热水袋拿到被窝内取暖,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热水袋发出一声闷响炸开了一个口子,顷刻间,热水袋中滚烫的热水流淌在
他内衣上,随即渗入他的肌肤。陈某赶紧脱下内衣,此时内衣上竟已粘着一层皮。经医院诊断,陈某左侧肢体包括大腿、手臂和腰部为浅二度烫伤。事发后,他与出售“贴身暖”的小店进行了交涉,但店主告诉他只能赔偿500多元的医药费。

  

电热水袋爆炸商家补偿一千五

  前天,陈某向鹿城工商分局蒲鞋市工商所进行投诉。工商人员当天召集消费者陈某和经销商进行调解。在调解现场记者看到,陈某左臂、腰部及左侧大腿裹着纱布(如图)。发生爆炸的“水晶宫”牌贮水式电热水袋爆开了一个口子。这个电热水袋的包装盒上还写着“自动温控、自动切电、短路保护”等字样。

  工商人员认为,这种电热水袋没有安装过压力保护装置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商家应对由此造成的事故负主要责任。经协商,经销商向陈某支付医药费及误工费等共计1500元。

  近期,有关电热水袋爆炸伤人事件频频发生,今年初鹿城区消费委还特意发布消费警示。有关人士再次提醒市民,此类热水袋存在安全隐患,消费者要慎购慎用。潘达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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