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5年加班费获得支持 青岛一经理拿到2.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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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22:24 北方新报 | |||||||||
央视消息工作5年,时常加班,但是所在单位却从没有支付加班费,在青岛某酒店担任部门经理的孙某将该酒店告上了法庭。此案经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调解,孙某于近日拿到了酒店支付给他的2.5万元加班费。 1998年8月,孙某进入青岛某酒店工作,在担任酒水部经理的5年时间里,他经常被要求加班,但是公司却没有对加班支付相应报酬。2003年5月,孙某离开酒店后,仔细一算,
法庭上,酒店方称,根据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享受加班工资。但是法院在调查中发现,酒店所指的规定颁布日期为2003年8月,而孙某在当年5月即离开了酒店,因此不受此规定限制。(宜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