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保险员诈骗汽车33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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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2:26 新京报 | |||||||||
总价值达150余万 本报讯(记者吕佳瑜)无业人员刘某利用“保险业务员”的身份,先后骗出车辆33辆。昨日记者了解到,昌平法院已经受理了该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于2005年2月至4月间,以保险公司业务用车为名,诈骗
此后刘某又先后将所骗的车辆以车主欠钱或家属有病的名义,分别抵押出去骗取现金人民币56万余元。此外,刘某还骗取他人高档烟酒。公诉机关认为,刘某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