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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保质期 多见“障眼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3:47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2月15日讯(记者 刘研波 通讯员 黄鲁建 赵鑫)“特价”、“减价”或“买一送一”,这些所谓的活动很有可能是超市卖场为规避产品保质期问题而设的“障眼法”。有关超市、卖场借活动销售即将超过保质期食品的问题成为近期消费投诉的新热点,12315工作人员建议,超市和卖场在促销特价食品时应该标注失效期,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家住洪家楼的江大妈春节前在某超市购买了一箱特价啤酒,今年春节想拿出来招待
亲戚,这才发现啤酒的外包装上注明的生产日期显示啤酒已经过期一个月了。江大妈恍然大悟,当时超市搞特价是因为啤酒快过期了。由于江大妈购买啤酒时并未出保质期,工商人员也无法受理其申诉。

  记者今天走访了省城几家超市发现,几乎每家超市都在搞“特价”、“买一送一”等促销活动。在省城一家大超市,记者看到某品牌纯牛奶正在搞特价销售,原价1.1元一袋的牛奶仅售0.8元,记者拿起一包仔细寻找生产日期,费了一番劲终于找到了字迹模糊的生产日期,原来该牛奶还有一天就过期了。

  据业内人士透露,食品都有一定的保质期,超市不可能在保质期内将所有的进货全部销售完毕,很多食品也无法退回厂家,一些商家为了减少成本,降低风险,就通过“特价”、“减价”或“买一送一”的“手段”将过期的食品“消化”掉。

  省12315工作人员认为,商家促销时,尤其在一些特价食品包装上,应明明白白地标注上食品的失效期。消费者购买食品时也一定要看清,发现问题及时向工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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