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情况可免于笔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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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5:00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 文锦)昨日记者从省人事厅了解到,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免于笔试,但须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 1、事业单位引进的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百千万工程”入选、省部有突出贡献专家、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等高层次人才;
2、取得国家承认博士学位的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4、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