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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火自杀男子被提起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5:00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记者 朱洲 通讯员 张宝森 王伟)一男子在酒后竟然纵火自杀,当消防人员和警察试图救火时,该男子竟然拿刀阻止众人救火,并叫嚣:“谁进来我就砍谁。”最终,该男子被警方开枪制服。昨日,记者从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男子刘某因涉嫌纵火罪和故意伤害罪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2005年11月26日晚11时55分,沈阳东陵警方接到前进乡范家坟村村民报警,称在村
里租房居住的刘某纵火烧屋,还拿刀威胁,不让村民救火。当警方赶到现场时,刘某依然持刀跟警方对峙。无奈,警方在鸣枪示警后开枪打中刘某的大腿,才将刘某制服。

  据检察机关调查,现年40岁的刘某,曾因盗窃、动刀伤人、扰乱公共秩序被拘留5次,教养二次。其中,1992年,刘某因流氓罪被劳动教养一年半,1996年,刘某因寻衅滋事、侮辱妇女被劳动教养3年。2005年4月27日晚上10时,刘某伙同其他三人,闯入了皇姑区的一个工棚内,将与他有仇的徐某和李某的脑袋打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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