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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单亲妈妈”向“落选老爸”抛绣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5:08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李海涛)“未婚妈妈”公开为子征“老爸”一事,经本报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连续四日来仅打电话应征的单身男子就有200余位。因为“未婚妈妈”只选中了6人见面,其他“应征老爸”虽诚心而来却无缘与其牵手。就在诸多“应征老爸”为此深感遗憾时,却意外地在昨日接到4位“单亲妈妈”抛来的“橄榄枝” 。

  今年41岁的张女士,昨日看了本报报道的“未婚妈妈”公开为子“征老爸”一事后
,给报社打来电话说:她是位“单亲妈妈”,看了王女士的故事和经历后,她也想用这种方式给孩子找个“老爸”。她告诉记者,她从报纸上公布的王女士没有选过的一部分“应征老爸”个人资料中初步选了三位,都是长安区的未婚农民,他们分别是40岁的强先生,43岁的侯先生,39岁的刘先生,希望能通过记者和他们分别见见面,互相了解一下情况。如果哪位能接受她16岁的儿子,人又本分、可靠,有责任心,经济条件适当,就可以考虑和其组建新的家庭。

  离异后带一个4岁男孩生活的殷女士和另一位离异女子,她们分别是自己的亲姐姐和姨妈打电话为其“相亲”的。殷女士的姐姐昨日告诉记者,自己的妹妹今年30岁,是咸阳人,离婚后一直在西安干个体,想在王女士没有选过的那些“落选老爸”中选择一位合适的共同生活。具体要求为:年龄42岁以下,身高1.70米以上,有较为固定的工作和收入,最好是陕西本地人 。李女士想替自己的外甥女从中挑选一位有住房,工作稳定,年龄在40岁以下的单身男子为伴。李女士介绍说:自己的外甥女是位下岗职工,西安本地人,希望记者能帮忙给联系一下有意的“应征老爸”。

  另外,一位自称和“未婚妈妈”王女士有着同样坎坷遭遇的朱姓女士打来电话说:她也是一位带着孩子的“未婚妈妈”,今年34岁,老家是咸阳人,现在买了一套房和孩子一起住在西安市。早在2000年,她无意中认识了一位在房产公司工作的有妇之夫,当时,由于对方没有向她坦白这些事,被爱冲昏头脑的她就稀里糊涂和对方同居了,并在2002年怀上了孩子。当年,就在她为此沉浸于即将为人母的喜悦中时,“丈夫”无意中露出“早已成家”的马脚。一番大吵大闹后,两人在孩子出生后第四天的时候分了手。转眼四年过去了,随着孩子的一天天长大,家的概念在她心里越来越重,尤其是不忍心看到渐渐懂事的孩子为“单亲家庭”所困。困惑之时恰逢王女士公开为子“征老爸”,深受感染的她也因此动了公开为子“征老爸”的念头。朱女士告诉记者:她要求孩子未来的“老爸”有事业心,有责任心,最好是有文化的人,因为她自己是中专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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