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皮疹药吃丢了“根” 沈阳七院被判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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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6:36 辽沈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3年多前,医院开出的几片治疗荨麻疹的新药“百为坦”几乎改变了沈阳市民刘某的一生:血小板减少,咳血……更严重的是,副作用造成生殖器官肿胀、变色甚至坏死,性功能丧失。刘某将开具药方的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告到法院。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终审判定,医院赔偿刘某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2万余元。
2002年刘某因服用感冒药后出现皮疹。12月30日他来到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就诊,被诊断为“荨麻疹”。值班大夫给他开了一种名为“百为坦”的脱敏新药。次日晚,刘某在服用两粒“百为坦”后,荨麻疹消退,却感觉小腹不舒服,无法排尿、排便。之后不久频繁出现血尿,且小腹疼痛难忍。 2003年3月,刘某住进医大二院,被诊断为阴茎过敏感染,左肾积水、尿道外口狭窄、前列腺炎、左下肢血栓性静脉炎。 刘某认为,新药“百为坦”具有数十种副作用,医院仍推荐使用。他之后起诉了第七人民医院。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认为,第七人民医院医疗过失行为有造成刘某损害结果的可能,并与患者病变发展之间有相当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