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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再生一胎 竟伪造调解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6:49 扬子晚报

  本报讯与前妻离婚后,启东人高某为能够与现任妻子再生一胎,竟伪造法院调解书。昨天,启东市人民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查明,高某与前妻在2001年经启东法院调解离婚,婚生女由高某抚育,当时法院出具了一份民事调解书。高某再婚后,又想与现任妻子再生一子。2004年上半年,高某携带启东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来到上海,花了80元钱请人伪造了一份,然后将调解书中载明
的婚生女由高某抚养的内容改为婚生女由其前妻抚养,并在伪造的调解书中加盖了“启东市人民法院”的伪造印章。由于案发后高某认罪态度较好,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成冬梅缪礼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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