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国税局为企业减免税4400多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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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7:33 红网-湖南日报 | |||||||||
本报2月15日讯(通讯员龙和铭)株洲市国税局14日按照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经省国税局的批准,决定对株洲名扬橡塑公司轨道运输减震元件技术改造项目的2100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降低了该公司的技改成本。去年,株洲国税局坚持依法征税原则,一方面严格税收征管,防止偷税漏税现象发生,一方面认真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对福利企业、软件企业和资源利用等有关符合减免税条件的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政策的规定进行有关税收减免和抵扣,全年共为这些企业减免税44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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