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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可能争取调整时间限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8:15 潇湘晨报

  本报讯新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一颁布,就在业内引起轩然大波。对于新条例的规定,不仅经营业主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连文化管理部门也各有看法。昨日,长沙市文化局副局长谭旭表示:“对于条例中限制营业时间的相关规定,我们会按照长沙的实际情况向市委、市政府进行汇报,通过各种渠道向上面反映,尽可能争取有所调整。”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规定每日凌晨2点至上午8点,娱乐场所不得营业。据统计
,长沙现有2292家歌舞娱乐场所,其中在长沙办证的200平方米以上的歌舞娱乐场所便有180家。因而,该条例对于夜生活丰富的长沙来说,的确影响很大。谭旭表示:“对于新条例,我们首先会认真学习,坚决执行。但同时也要考虑适当缓冲,从而逐步到位。3月1日条例开始实施后,我们会重点查处存在消防隐患、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及出现色情、暴力节目的歌舞娱乐场所,超时营业暂时不会成为我们的处罚重点。”谭旭认为:“这是刚刚颁布的新条例,经营业主、消费者都需要有一个缓冲接受的过程,而且,超时营业并没有对社会产生特别大的负面影响,因此我们作为管理部门,将从实际出发,在充分考虑市民的消费习惯和经营业主的正当权益的基础上执法,尽可能地找到三者之间的平衡点。”

  谭旭称,3月1日后,如发现有超时营业的歌舞娱乐场所,他们将对其进行警告和教育,同时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帮助经营业主逐步调整经营时间。但与此同时,省内一位相关人士则表示:“《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作为国务院刚刚颁布的法律法规,具有法律效力。现在条例刚刚出台,未进入正式的实施阶段,文化部也正在抓紧制定相关的执行细则,因而说什么都为时过早。而且,作为管理部门,首先应做的是义不容辞地对条例进行贯彻执行,中途出现问题后,再通过正当的组织手续进行协调。”记者 陈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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