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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去年共有3489人死于道路交通事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9:32 桂龙新闻网

  2005年广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0717起,造成3489人死亡,1256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40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1.42%、7.43%、13.58%和19.4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新闻发言人介绍,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是引发交通事故的最主要原因。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徐小凡介绍,由于广西的公路不同程度存在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不齐全的现象,加上沿线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较差,广西道路交通事
故隐患比较突出,2005年发生在公路上的交通事故和造成死亡的人数分别占总数的71.5%和85.15%。

  发生在二、三级公路、混合交通道路和无交通控制的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比例较大。据了解,广西无交通控制道路大多数等级底、路况差,坡道、弯道等危险路段缺少必要的安全标志和防护设施,容易导致事故发生。

  徐小凡说,2005年广西共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100起,造成370人死亡,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了8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肇事车型主要是小型客车、重型货车、大型客车和两轮摩托车。

  在所有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驾驶人是交通肇事的主体,其交通违法行为是引发交通事故的最主要原因。2005年因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让行、未保持安全距离、超速行驶、违法占道行驶、违法超车、违法会车、酒后驾车等7项交通违法行为,共引发交通事故5884起,造成1763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54.9%和50.53%。

  据了解,广西已连续两年实现道路交通事故4项指数全面下降,2005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6年来最低。从2005年11月开始,广西开展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呼吁“预防事故,人人有责”。

  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选稿:梁凯昌作者:王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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