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进温市政工程施工企业须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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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10:02 温州都市报 | |||||||||
记者昨天从温州市市政园林局获悉,今年3月1日起,外地进温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均施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管理。外地进温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指企业注册地在温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所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这些企业须到温州市市政园林局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并取得该局颁发的《温州市外地进温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证明》后,方可参与我市市政公用工程的交易投标活动。办理地点:温州市市政园林工程管理处(市区墨池坊1号104室),咨询电话:89999817。本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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