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某教育官员利用订购校服敛财被判刑十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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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10:12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沈义 通讯员苏勇) 2月8日,重庆市涪陵区教委勤工俭学服务中心原主任罗中海因受贿16.26万元被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据法院查明:罗中海从2002年至2005年4月间,利用其担任涪陵区教委勤工俭学服务中心副主任、主任的职务之便,在统一订购学生校服、军训服的过程中,先后6次收受服装厂老板王某的贿赂15.7万元。
此外,罗中海在联系安排生产作业本业务中也不忘捞钱。2004年7月,为龙潭、明家等乡镇学校提供作业本的龙潭印刷厂因故停产。涪陵享通印刷厂负责人夏某得知此事后,找到罗中海,希望罗将该批作业本调剂到该厂生产。罗中海在与该厂谈妥好处费后,将龙潭、明家等乡镇学校学生作业本生产权交给该厂,从中收取好处费5600元。 2005年6月,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在调查其他案件时,发现罗中海有收受贿赂的嫌疑,便对其立案侦查。案发后,罗中海相继退清了全部赃款16.2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