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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凶杀亲夫套取保金 云南侦破巨额骗保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10:16 云网

  2005年11月2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林惠萍雇凶杀夫一案。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林惠萍供认不讳。

  现年34岁的林惠萍是福建省闽清县人。2002年10月,林惠萍和丈夫黄顺全一 起来昆明做生意,生活过得越来越好,“然而,赚到了一些钱的丈夫开始花天酒地,只要一不高兴他就打骂我,我几乎每天都要挨顿打。我是逼不得已才这样做的!”林惠萍这样解释其杀夫
的动机。

  事实上,林惠萍杀夫的动机远没有林惠萍自己说的那样简单。

  2004年3月至9月间,林惠萍先后在云南辖区的5家寿险公司以及泰康人寿福州分公司为其夫黄顺全投保了以林惠萍自己为身故受益人的人身保险,意外身故给付合计达153.9万元。

  2005年1月1日晚上,林惠萍雇3名杀手将丈夫黄顺全杀害。

  2005年2月,林惠萍以受益人的身份分别向云南地区5家寿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由于该案疑点较多,保险金额巨大,在云南保监局的指导下,云南5家寿险公司分别向受益人林惠萍出具了暂不理赔的决定通知书,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破该案。

  2005年3月,3名杀手之一的罗选国被警方抓获,警方后又顺藤摸瓜,抓获了其他涉案人员。最后,这起案件的幕后主使——林惠萍也落入了法网。

  据悉,由于林惠萍对保险公司的业务流程比较了解,此次骗保案也带给保险公司诸多警示。

  林惠萍投保时将巨额保额分散到了多家保险公司,并且在每家公司投保的保险都未超过要求体检或核保调查的限额,同时切断被保险人黄顺全与保险公司之间的联系,为保险公司在核保时发现其诈骗企图设置障碍。

  保险公司内部管理漏洞也使保险诈骗有机可乘。林惠萍在购买保险时,代签名是明显的违规行为。然而,营销员受佣金利益最大化的影响,未履行第一核保人的职责。再就是保险公司在承保时,核保人员未对投保单等核保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也未对被保险人进行生调,未注意到投保人主动投保、代签名等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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