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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黑洞难堵住宅网上备案一套没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10:40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戴琳报道去年12月15日,市房管局正式在市区全面实施房屋租赁网上登记备案。可记者昨天从产权监理处了解到,整整两个月过去了,在网上进行租赁房登记备案的寥寥无几,其中住宅更是一套也没有。

  据有关方面统计,目前无锡城镇居民拥有两套以上房子的就占住户数的1/7,而这些市民中很大一部分人选择将房屋出租。

  有关部门曾抽样调查了锡城3家房屋中介公司的房源汇总数据,发现租赁信息就有近5000条,与二手房的房源基本接近。一名中介公司人士也表示,现在租赁的生意是越来越多,春节以后是租房的旺季,每天都要做到好几单。

  产监处有关人士介绍,房屋租赁必须向房产管理部门及时备案的规定早已有之,然而,由于全市的租赁管理网络体系不健全,租赁管理比较薄弱,各职能部门缺乏协同性,导致房屋租赁存在着许多空白点,也使得逃税、漏税现象蔓延,一些出租屋甚至成为藏污纳垢的场所,带来诸多社会隐患。实施房屋租赁网上登记备案就是要堵住房屋租赁中的黑洞,然而这一措施却在实际操作中遭受冷遇。一名工作人员说,考虑到工作的开展和市民的方便,网上登记备案工作由各区房管局设立受理点进行。可至今只有两个区布置了受理点,开通网上登记备案。

  有关人士分析,网上备案之所以难推行与一些人的短视行为不无关系。目前对于经营性的房屋出租因为有关工商部门的要求,所以一些人还是会去房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的。但由于是手工操作,中间存在着较大的弹性。譬如,按照规定,不论租期多长,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登记备案的服务费为200元/件;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登记备案的服务费为300元/件。可有的地方在收取登记备案服务费时却自定标准每年收200元或300元,如果有的人一下子签的3年租期,那就要多付2倍的钱。如果实施了网上备案,这些违规行为就会被曝光、被禁止了。此外,对于大量的住宅出租备案登记,很多人都不以为然,认为是白白地交出一笔钱。殊不知,为逃避税费而不办理租赁登记,可能会使承租人与出租人日后均面临一系列的法律风险。

  据法律人士介绍,《合同法》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房管部门的租赁登记备案将成为承租人获得这种特殊保护的有力证明。另外,如果没有租赁登记备案,承租人可能无法获得“买卖不破租赁”的特别保护。就是在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产权因买卖或继承等而发生变化时,新的房屋所有权人无权终止原有的租赁关系,承租人可以在租赁期内按照原有的条件继续使用所租赁的房屋,这也是维护承租人生产或生活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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