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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套房竟同时“卖”三家“皮包房倒”连环诈骗获刑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10:40 江南晚报

  本报讯昨天从市中院获悉,一起案额高达249万元的“卖房”诈骗案日前在该院判决。被告人乔光华以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

  今年43岁的乔光华于2002年7月在风雷市场开了家“洋洋房产经纪公司”,干起了房产中介。他以“高进低出”的手法,卖出了一批二手房。按他自己的说法,是以低价博名声,打响知名度。可两年下来,亏空了七八十万元。他还有买彩票的“瘾头”,几年里的投入
也有几十万元。为解危机,他和亲戚陈立新动起了歪脑筋:先向一些有出售二手房意向的人付出少量“定金”,把产权证、土地证和房门钥匙骗到手,再“卖”给别人,却并未把“售房款”交给真正的房主。

  乔、陈二人采用此种手法诈骗9起,案值达115.9万元。乔光华独自行骗的也有9起,案值126.5万元。欺骗的对象除了个人,还有不少小型中介公司。其“诀窍”是陈立新假扮崇安区拆迁办动迁科“潘科长”,谎称洋洋公司与崇安拆迁办有大量房屋转让业务。而崇安拆迁办确实真有一名“潘科长”,甚至有人把电话打去询问也没戳穿他们的把戏。

  2004年7月,乔光华以支付定金5000元帮其代售房屋作诱饵,从一家中介公司拿到了上马墩三村一套住宅的“两证”,然后谎称是崇安拆迁办委托销售的,将该房卖给了曹女士,骗款17.5万元。过了没几天,又对曹说,这个房子马上可以加价卖出,又把“两证”从曹的手里骗回来,再将此房先后“卖”给徐女士和刘先生,又骗到了两个17.5万元。光这一“倒腾”,就到手52.5万元。

  2004年10月,乔光华东窗事发:上当的人们逼上了门,乔光华迫于无奈投案了,并得到了应有的制裁,其同伙陈立新也获刑10年。

  (汪自力马小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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