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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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10:42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本报讯2月15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焕然主持会议,副主任林静辉、许斯仕、林加茂、陈香兰、许瑞明,秘书长詹国良和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苏耀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庄大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汉杰,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关于调整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原定于2月28日召开的市
会议审议通过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自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闭会以来,共出缺代表3名。有关选举单位依法补选代表2名。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他们的代表资格有效。市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现共有代表376名。 会议听取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说明,审议通过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和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员的决定。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将设100个旁听席位,由大会秘书处委托有关团体和单位受理社会各界人士的旁听申请。 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汕头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汕头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该条例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庄大军的提请,会议还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陈谨李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