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模打起肖像权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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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14:50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我市不少路口的汽车租赁广告有争议 男模打起肖像权官司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秋枫) 昨天,一名陈姓男模启动了厦门市第一例男模肖像权官司。
陈姓男模称,他曾经为“宝姿”“宝马”“劲霸男装”等知名服装品牌做过广告,是闽南地区有较高知名度的男模。在他的起诉状上,陈先生说,从2005年5月1日起到2005年7月底,在厦门的主要路口,比如中华路、海后路、新华路等,出现诸多以他的肖像为主要内容的汽车租赁广告。而这些广告是未经他本人同意的。 陈先生把厦门盈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和厦门市金鸥广告有限公司一块告到了湖里区法院,称两被告侵犯了他的肖像权,应当在厦门的主要媒体上公开向他赔礼道歉,并赔偿5万元的经济损失。 目前,被告尚未提交答辩状,本案是非尚待法院来判断。(来源: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