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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共享的收入应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16:07 深圳晚报

  《邻近楼盘能否资源共享》后续报道——

  资源共享的收入应公开

  本报记者周茹报道本报昨天刊发的报道《邻近楼盘能否资源共享》引起了读者的关注。不少读者打电话来畅谈自己的想法,大家在肯定“广交朋友”的前提下提出:这并不意
味着什么人都可以进入自家小区,同时,邻居分享资源所产生的收入应投入到小区维护中去。

  市民江小姐去年买了房,自家小区几乎谈不上有“小区环境”。而相隔小区却设备齐全,泳池、健身设施等免费向业主开放。“去年夏天的时候,我常常跑去那个小区游泳。保安问我,我就塞给他10元钱。”看了本报的报道后,江小姐也有所反思:“如果大伙都跟我一样这么做,对于那个小区的业主来说是不公平的。其实,健身设备齐全的小区管理处可以对外来健身者适当收费,定期公开账目,并把费用投入到小区维护等环节中去。”家住梅林的王先生说,他们小区环境好,小区里还有个大超市,附近的居民都爱往里跑。“不过,人多了,安全隐患自然会增加。作为业主,我们的心愿是住得平安。”

  而刘阿姨则坚决反对小区资源共享,她认为,小区的安全、卫生等各环节的费用都出自业主管理费,业主是拿钱买服务,而那些没交费用的人当然不应享受这些服务。“万一外来者把小区的设施搞坏了,管理处又找不到主,维修费用还得业主掏。”而且,即使管理处对外来人员进行收费,也是弊大于利。“服务和维修等费用是有着落了,可一旦小区人员复杂,难免捅篓子,业主没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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