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买房公摊多了要补交钱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1:06 东南快报

  本报讯办产权证的时候,发现所购买的房子“长胖了”,房子的公摊面积多了一平方米,令人郁闷的是,这多出来的公摊面积要补钱的,不然办不了产权。昨天,王女士向本报反映她碰到的不解事。

  王女士说,去年她买的房子是121平方米,最近办产权,实际测量的房子面积变成了122平方米,“多出来的是公摊面积,为什么还要我交钱呢?”

  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法制科陈姓工作人员表示,要不要交这钱得看王女士当初跟开发商是怎么签合同的。

  得知王女士当初选择的计价方式是按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公摊建筑面积)计算后,该工作人员表示,王女士这钱要补,不然就算违约。他解释说,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的,当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