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园区诞生首家“一人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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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1:14 大连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大连市高新园区工商分局获悉,日前,大连东方测控有限公司从园区工商分局领取了营业执照,执照上的“公司类型”一栏标明的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据工商人员介绍,这是新《公司法》正式实施后,高新园区出现的第一家“一人公司”。该公司是由丹东市沿江开发区东方测控技术有限公司独家投资设立的,注册资本20万元,主要经营计算机、测控技术研发等业务。
据介绍,今年实施的新《公司法》中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1名自然人股东或1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在法律上首次明确承认“一人公司”的合法存在,有利于鼓励公民和企业的自主创业,吸引民间资本,扩大投资渠道。据不完全统计,新《公司法》颁布实施前后,通过电话、当面、传真等渠道到园区工商分局前来咨询的有80余人次。园区工商分局特别安排专人负责解释办理一人有限公司的相关法律特征及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在此,工商部门也提醒广大投资人和创业者,注册一人公司应结合自身实际,审慎从事,不能一哄而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