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隆车”证据送民警 司机被罚七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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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5:20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楚天金报) (记者 姜远海 通讯员 冯伟 实习生 胡丽) 13日上午11时许,武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中环交通大队民警金玺军、刘浩等人,在白沙洲大桥汉阳桥头执勤时,发现一台满载废纸、车号为“豫P5628挂”的半挂货车有超载嫌疑,遂将其拦下检查。 民警发现,该车核载只有15吨,但是却装了62吨多的货物。民警当即决定将该车暂扣并责令其转载。民警随后认真检查其行车证、驾驶证和号牌,发现司机所用牌证有伪造嫌
前日,民警来到暂扣车现场作进一步调查时,见顾某已经在指挥另一辆半挂车在转运货物,其牌号也是“豫P5628挂”。 “李逵”“李鬼”碰了面,司机顾某不得不承认其所驾半挂车,是车主张某于去年9月花30多万元购买的,为逃避税费,便克隆了同车型的牌证跑起了营运。 昨日,中环交通大队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司机顾某按使用伪造行车证、驾驶证、号牌和严重超载等四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7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