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遭抢受伤不算工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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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10:40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深夜下班回家途中遭抢劫,致使手部受伤被缝几十针,请问是否属于工伤?昨天上午,本报热线接到一起读者关于工伤认定的咨询。 张女士反映,昨天女儿0点40分下中班回家,当单位的接送车送到市三院附近时女儿下车,打伞步行至春申路梦燕专卖店前时,突然从身后蹿出两名年轻男子。面对变故女儿大叫起来,同时下意识地护住肩上的背包,但子夜时分行人稀少。一抢包男子凶残地用尖刀划
上下班期间遇到这样的变故是否构成工伤?昨天下午记者咨询了市劳动局。据介绍,只有在上下班期间的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上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才算工伤,张女士的女儿因遭抢而受伤不属工伤,无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福利。(麦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