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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收筷子费被告 开庭时原被告均未出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10:48 龙虎网

  【龙虎网讯】律师状告南京“小肥羊”餐饮公司收取食客筷子费一案,昨天因双方缺席而终止审理。

  今年1月10日,南京一位王姓律师将南京市鹿城小肥羊餐饮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告上鼓楼区法院,称其去年12月17日和两位朋友在该“小肥羊”用餐时,对方拒不提供免费筷子及纸巾,而是每人按1元钱收费标准收取。王律师认为作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筷子及纸巾
是其附随义务,不应收取任何费用。“小肥羊”的附加收费行为属于强迫消费,应依法返还3元钱餐包费。法院将开庭日期定在2月16日上午9点。

  昨天一上班,法院民三庭工作人员就准备好了开庭的各项工作。时针已指向9点,主审法官陈正山不见双方出庭。陈法官走出法庭回办公室打电话,电话中王律师称人在外地并表示要撤诉,被追问为什么等到此时才提出撤诉,王律师表示不好意思。陈法官再打“小肥羊”的电话,也没有反应。

  经陈法官了解,事实上王律师已把撤诉的打算通知了有关方面,但他没有提前告诉法院。据悉,昨天下午5时许,王律师已来到法院办理撤诉手续。昨晚,记者与王律师取得联系试图了解撤诉的原因。“各种原因吧,并不方便透露”王律师简短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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