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店碰上“石头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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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11:22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因钻戒脱落去维修,却被告知订婚钻戒是普通石头。永嘉潘女士找到经销商论理,又被告知该款钻石不出自他们。潘女士昨天向本报反映了这桩怪事。 2003年9月,潘女士到了某珠宝永嘉瓯北分店购买了万元的珠宝首饰,其中包括了这款订婚钻石对戒。本月,潘女士所戴的钻石掉落。由于找不到原先购买的这家店。潘女士来到了市区五马街的该珠宝店,可该店的工作人员说这对戒的钻石是普通石头。潘女士随后找
昨天下午,潘女士与该珠宝店一位经理到鹿城工商分局五马工商所协商解决。潘女士出示了购买某珠宝经销商的相关凭证。姜经理证实,潘女士原先所购买对戒的店与他们的关系已经终止。对于潘女士来维修的对戒,姜经理认为没有他们珠宝的标志;同时对该对戒是否有钻石镶嵌点、钻石与戒指是否大小相符等提出了质疑。 潘女士称自己对该珠宝品牌不再信任,坚持要求自己所购珠宝首饰全部退货。负责调解的工商人员建议双方到珠宝权威鉴定机构先做鉴定,证实该款钻戒出自该珠宝商后,再来断这“石头”案。吴祖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