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造恐怖信息扰乱社会秩序 市区一男子被判刑一年六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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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11:42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赵令蔚)近日,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宗编造恐怖信息案,市区男青年李某旭因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04年8月至2005年6月间,被告人李某旭编造“中国龙虎帮”要求公安机关释放前任汕头支舵舵主“黑龙”,否则将在汕头市龙华街、新兴路等地制造爆炸流血事件,威胁有关领导的人身安全,并宣布对潮南区“6·10”火灾事故负责的虚假信息,在汕头市新兴路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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