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强盗女儿”引出一串悲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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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00:13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同样一句骂人的话,不同的人反应相异。昨日,记者从开县检察院获悉,因一句“强盗的女儿”引发两起刑事犯罪行为、酿成一个家庭悲剧的案件已由法院作出判决。 50岁的周世青,开县开竹乡人,与13岁的女儿相依为命。2003年12月15日晚,在上小学的女儿放学回家后,神情不如往常那样自如,周世青就问她怎么了。女儿没有吭声。在他的追问下,女儿带着哭腔说,“同学骂我是强盗的女儿。”
得知骂者是谁后,他怀疑此骂语的“发明人”是本村的余某,因为此前余某怀疑他偷了她家的鸡,两人为此发生争吵。他把筷子一摔,大声说要去找余某算账,还扬言要杀了余某。女儿听后很害怕,哭求父亲不要去,却被他怒骂,并找来老鼠药和匕首,放在自家的椅子上说,“你自己选择一样死了算了。”说后,他带着一把匕首去余某家。 在余某家争吵期间,他电话得知女儿已吞服了老鼠药。赶回家中一看,女儿已毒发,面色苍白、全身发抖。见此情景,他又跑到余某家算账,谁知余某家的门已上锁。怒火中烧的周世青破门而入,点燃床铺后返回家中。 经邻居送至县人民医院抢救,女儿已于当日脱离危险;余某家因报警及时,其财物损失共计4088元。 未能达到同归于尽的报复目的,自己却已先被公安局立案侦查,周世青闻风而外逃,直至去年8月5日被公安机关捉获。检察院以故意杀人(未遂)、毁坏财物两罪提起公诉,法院对其判刑三年半。法院宣判后,周世青嚎啕大哭,他说不仅仅因为自己的罪行,还因为担心自己女儿的生活和学习。 见习记者张勇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