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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肚子是违法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06:20 三秦都市报

  捐一次卵子收费1万元,级别最高的代孕女一次可赚到10万元。昨天,本报报道了一些网站打着爱心的招牌重金悬赏代孕女,充当代孕中介的角色。文章见报后,引起了专家、学者的关注,众多读者纷纷打来热线发表看法。

  法律专家

  有偿代孕是被严格禁止的

  代孕行为从法律角度来说是否合法?记者昨日在采访中了解到,法律界的主流意见是:代孕是对妇女人格的侮辱和践踏。代孕中介的代孕合同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在法律上是无效的。此外,代孕会带来包括继承、婚姻在内的一系列难以解决的问题。这种做法,还有变相介绍卖淫的犯罪之嫌。

  还有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爱心代孕网”实际上从事的是“有偿代孕”的“中介服务”。“有偿代孕”是被绝对禁止的,代孕行为是违法行为。

  读者意见

  代孕违反计划生育条例

  从事计生工作的陈先生认为,如果是未婚的代孕者生育,这本身就违反政策;而如果是已婚未生育的代孕者给别人代孕后就不能再为自己生育;还有生育过的已婚妇女代孕更是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条例。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代孕都是违反规定的。

  代孕行为应区别对待

  商业性的“有偿代孕”应该被禁止,那么,非商业性的“无偿代孕”是否有存在的可能?读者杨先生认为,“代孕”是不孕者实现生育权的一种方式,对于善意的无偿代孕行为,法律应区别对待。他表示,科技在不断进步,伦理道德以及法律也应接受这种变化。相关禁止性法规也许只是权宜之计,更应通过立法方式,填补辅助生育技术带来的诸多法律空白,以解决法律及伦理上的难题。

  医院态度

  正规医院拒做“代孕术”

  据了解,卫生部曾于2001年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也就是说,以商业为目的的“代孕”行为是非法的。

  记者采访了西安市一些正规医院,他们对“代孕”行为集体说“不”。据了解,所谓“代孕”,就是通过人工受精或体外受精方式,让代孕女子怀孕。和传统“借腹生子”不同,现代“代孕”的实施,依靠的是医学技术而不是直接性接触。记者从具备辅助生殖技术的西安唐都医院了解到,他们医院是绝对不会做代孕手术的,而仅限制于夫妻之间的试管手术也必须要求提供精子和卵子的双方是夫妻俩,而且要严格要求和审核三证,即结婚证、身份证和计生部门开具的无子女证明。也有医院表示,“代孕”行为涉及深层次的道德伦理问题,非常敏感,他们拒绝实施。

  有关医学专家提醒,不能生育的夫妇,可到正规医疗机构通过试管婴儿技术实现生育目的,目前的试管婴儿技术已经可以做到基因筛查,合法而且风险低。

  本报记者 王昭玮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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