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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打计价器 收钱不撕票 所在出租车公司被罚4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06:20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张锋哲)不用计价器、不给乘客出具专用票据、向乘客高收费,西安天成出租汽车公司陕AT9239出租车违规经营受到重罚。

  2月16日早5时30分左右,央视两名记者由火车站乘坐天成出租汽车公司陕AT9239出租汽车到榴花宾馆。途中该车驾驶员曹龙北向两名乘客议价为30元,不使用已更换的新型计价器。在到达目的地后不向乘客出具该车的专用票据被举报。

  昨天,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在经过调查落实后向新闻单位公布了对该事件的处理通报。经查该驾驶员曹龙北还无《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根据相关条例做出如下处罚:一、责令天成公司主管领导、承包人、驾驶员当面向乘客赔礼道歉并退回全部车资;二、按相关规定处罚天成出租车公司4000元整;三、吊扣陕AT9239《出租车车辆道路运输证》3个月;四、责令天成公司写出书面检查,在全行业大会上作公开检讨;五、责成天成公司全员停业整顿一天,对全体承包人(车主)正、副班驾驶员进行全员学习培训;六、全行业通报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七、驾驶员曹龙北的有关资料记入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进入出租汽车行业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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