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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要有卫生检查与记录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08:1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2月17日讯 (记者陈成智 实习生邢冠凤)今天下午,省教育厅发出《关于海口市昌茂花园学校学生食物中毒情况的通报》,要求各类学校加强校内外管理,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通报》说,2月16日,海口市昌茂花园学校小学部陆续有28名学生出现呕吐、腹泻、腹痛、头昏、乏力等症状,学校随即将不适学生送往海口市人民医院就诊,同时报告相关
部门配合调查情况。第二天,所有住院学生病情趋稳定、好转,生命体征平稳。经调查了解,所有出现食物中毒学生都在学校小学食堂用午餐,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毒物检查结果为含亚硝酸盐类食物中毒。学生中毒的原因有关部门正在调查。

  《通报》要求,我省各类学校要吸取教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决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要将定期检查与经常性检查有机结合。学校应建立每日、每周、每月对食堂卫生的检查与记录制度,同时建立师生对食堂卫生的监督制度,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把食物中毒消除在萌芽状态。

  《通报》还要求,要加强校内外周边安全管理,严格用人制度,防止人为因素事件的发生。要完善学校食物中毒报告与通报制度。发生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后,各地应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食物中毒发生的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救治情况等。此外,要跟踪了解食物中毒事件的进展、调查和处理结果以及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改进意见,并及时将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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