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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做生意被骗10万元 损失如何“分”伙伴闹翻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10:47 新桂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见习记者韦雨丹)合伙做生意赚了,还可协议怎么分成,可贵港市的李先生与他人合伙做生意一起被骗了10万元后,李先生对损失的“分配”觉得不满,因此两人闹翻了。

  李先生在贵港市的一家维修厂打工。去年11月26日,一个自称武宣县人的男子来到修理厂,说有一个亲戚在武宣县教育局当主任,需要购买2500张铁架床。李先生和维修厂老
板觉得生意来了,在11月27日,他们赶去武宣和这名男子以及“主任”商谈。双方谈妥价格,每张铁架床330元。

  生意总额超过80万元。这时,“主任”提出要给自己14万元回扣。经讨价还价,回扣降到了10万元。该男子说,钱先不急给,但要先看到钱。于是,维修厂老板与该男子去当地银行开了一个户头。

  去年11月28日,两人回贵港筹集10万元。李先生没什么钱,老板向别人借了10万元。

  11月29日,他们坐车送钱去武宣,车子刚开出五六公里,男子便打电话来催,说:“你钱没到,人上来有什么用?现在‘主任’那边发脾气了,你们赶快打钱上去!”两人很奇怪,该男子怎么知道钱没到?该男子解释说妻子在银行工作,所以能查到。

  尽管疑点多多,但李先生和老板还是认为,卡还在自己手中,密码也只有自己知道,该男子只是想看到钱而已,就算汇钱出去,男子也取不出来。在距离武宣还有大约三四十分钟的路程时,该男子催得更急,他们只好到一个镇上把钱汇了进去。可再过一会儿,他们发现卡上的钱没了,男子的电话再也拨不通,两人顿时手脚冰凉,隐约感觉到被骗了!李先生和老板到贵港市东龙镇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与他们一起到武宣调查后得知,骗子在得到老板名字后,立即伪造了一张名字一样的假身份证,先去银行开了一个户,待维修厂的老板在武宣开户时,骗子就不知何时将两张银行卡调换过来,这样一来,老板拿到的实际上是骗子的银行卡。

  回到贵港后,老板写了一张5万元的欠条,让李先生签。李先生当时就“稀里糊涂”地签了。事后李先生一想,是老板被骗子调包的,调包时他并不在场,老板责任应该更多。于是,他觉得两人责任对半分不合理。他也因此跟老板关系闹得很僵。他现在只是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被骗的10万元,他和老板应该分别承担多少的比例?南宁市某律师事务所的董律师认为,如何决定损失的“分成”,这要看李先生和老板在这单生意中的关系是合作关系还是雇俑关系。从事件看来,应该是合作关系。事前合作人约定的分成、双方过错程度,哪一个起作用大一点,哪一个是主导者,也是判断双方该负多少责任的因素。李先生已经签了5万元的欠条,这表示双方已经达成一致,说明李先生愿意承担,不管事后是否反悔,如果李先生不能出示对方在胁迫的情况下逼他签下欠条的证据,此欠条是被法律认可的。

  编辑:韦怡作者:韦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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