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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岁男青年脑死亡 家人捐其器官成功救治4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11:34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严艳 实习生钟山 通讯员胡延滨) 25岁的粤北山区男青年林某因车祸脑死亡后,器官被家人无偿捐出成功救治4人。昨日,其家属获颁荣誉证书。据悉,该名男青年是我国第8例脑死亡患者成功捐献器官的案例,它成功突破了器官捐献与法医尸检时死亡观念的冲突。

  去年12月26日,林某在其家乡街头被一摩托车撞飞,头先落地后陷入昏迷。被送进医
院后,次日凌晨医生宣布林某已脑死亡。林某家人怀着沉痛的心情做出决定:将林某的器官捐献出来。他大哥告诉记者,当时觉得三弟的器官留在世上就好像他还活着一样,心灵上有一种寄托。

  经过联系并办了相关手续后,省中

医院移植中心的专家开车赶赴粤北当地医院,将林某的角膜、肾、肝取出。经过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分会的联络,林某的器官在省中医院统一分流,并分别送往广州、武汉和深圳。

  29日晚,在省中医院,林某的一只肾脏成功植入一名肾衰竭患者体内;当天,林某的另一只肾脏通过空运抵达武汉,并成功植入一名女性肾衰竭患者体内,该患者已经等肾等了半年,再过3个月生命将有危险;30日,林某的两只眼角膜在深圳分别植入两名失明男士眼内,重见光明的患者上周已康复出院。

  据介绍,由于中国脑死亡尚未立法,目前脑死亡成功捐献的仅有8例,林某是广东第一例。据了解,在此之前脑死亡后捐献器官常遭遇死亡观念的冲突,法医认为心脏停跳才是死亡,并要先进行尸检,然而当心脏停跳、尸检完毕,捐献者器官已失去“用途”。

  然而,此次林某的器官捐献却首次得到司法部门认可,法医先记录原始伤口,移植专家在捐献者心脏停跳前取出器官,法医再确认这些伤口进行鉴定。陈忠华表示,这次成功令脑死亡器官移植看到了更多机会,希望这样的操作能得到更多司法部门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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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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