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事局开展形式新颖的内河防污宣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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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12:12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黄泽春摄影报道)为贯彻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的有关规定,防止和减少船舶污染内河水域违法事件的发生,提高船员和旅客的海洋环保意识,确保辖区水域清洁,2月15日下午,汕头海事局有关负责人在危防处和港区处有关领导陪同下,向广场轮渡公司和妈屿轮渡公司赠送了“公告牌”。此举也是汕头海事局规范渡口渡船行为的具体举措。
据了解,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已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汕头海事局辖区有很大部分属于内河水域。为此,接下来该局将进一步组织多形式开展宣传贯彻活动,使辖区内河船员提高环保意识,保障内河航运的安全畅通和水域环境的清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