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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被拒登机遭截肢续:律师称取得关键证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9日01:18 西部商报
少女被拒登机遭截肢续:律师称取得关键证据

医生接受律师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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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建辉 为您摄影报道 酒泉花季少女截肢事件引起全国众多媒体关注,其代理律师张起淮昨日在酒泉市人民医院取得关键性证据,小晴根本不是担架旅客,完全符合登机的要求。

  昨日中午12时,小晴的代理律师张起淮来到酒泉市人民医院,当初参与救助小晴的徐丽华护士长和主治医生王朝辉配合张律师进行取证。王医生说,当时小晴出车祸后小腿粉碎
性的断开,家人要求转到兰州军区总医院进行治疗,当时小晴只不过是腿部局部性的受伤,医院为防止在空中出现大出血,对她的血管做了处理,这样伤口会有血渗出,但不会出现大出血。他认为小晴完全可以上飞机。

  后在小晴家长的要求下,他给小晴开了可以登机的证明。此他和护士长陪小晴于当日下午5时35分赶到嘉峪关机场。但机场工作人员简单的看了看,就认为小晴伤情严重而拒绝躺在救护车平车上的小晴登机,家属与机场的工作人员交涉时,机长还是拒绝小晴登机。

  据当时送小晴进候机室的救护车司机称,小晴登机时,不可能将平车也抬进飞机,平车只是救护车的一种必备设施,却被机场工作人员认为是担架。

  针对

海南航空公司所谓多尼尔328机型不具备承运担架旅客的运输条件的说法,张起淮律师说,通过他对医院的取证,证实小晴根本不是什么担架旅客,完全符合登机的要求。张律师今日将到嘉峪关机场取证。

  海航相关负责人今日澄清此事

  小晴的命运引起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昨日上午,一名王姓

出租车主赶到兰州军区总医院为小晴送去500元钱,表达她的同情。昨晚,记者再次与海航总部取生联系,工作人员表示,今日将会有相关负责人出面就此事进行澄清。(郭胜军 裴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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